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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规则将出台

日期:2017.02.27 作者:张淑贤 来源:浦东时报

■本报记者张淑贤浦东报道

  在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过程中,区域性股权市场也是其中一个组成部分。上个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这个通知从市场定位、管理体制、投资者准入、运营机构等八个方面,对区域性股权市场做了专门的制度安排。

  在昨日的发布会上,证监会副主席赵争平透露,证监会将制定并出台统一的区域性股权市场的业务和监管规则,“现在规则的草拟已经完成了,正在征求意见过程中。”

  此外,证监会还将加强对省级人民政府监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规范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警提示和处置督导。对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将会同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坚决查处。

  赵争平同时指出,证监会也会采取多方面措施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包括要研究完善新三板市场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合作对接机制、支持证券经营机构积极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业务活动等。

  区域性股权市场是主要服务于所在地,也就是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私募股权市场。目前,全国已运营的40家区域性股权市场,据不完全统计,有挂牌企业16000多家,还有58000多家的展示企业,各类融资累计6800多亿元。

  “由于区域性股权市场是扎根并服务于本地的中小微企业,服务面广、普惠性强,如果办好了,可以开辟一片直接融资的新天地。”赵争平表示,未来将逐步把区域性市场办成中小微企业培育和规范的一个园地,办成中小微企业股权融资的重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