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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 

    前 言 

    皖江(是指长江安徽段)城市带是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重点开发区域,是泛长三角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长江三角洲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和辐射最接近的地区。设立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有利于深入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探索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新途径和新模式,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优化区域产业分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0 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08]30 号)精神,编制本规划,用于指导和推进示范区建设。 

    示范区规划范围为安徽省长江流域,包括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池州、巢湖、滁州、宣城九市全境和六安市金安区、舒城县,共59 个县(市、区),辐射安徽全省,对接长三角地区。2008 年规划区年末总人口3058 万人,地区生产总值5818  亿元,分别占安徽省的45%和66%。规划期为2010 -2015 年,重大问题展望到2020 年。 

    第一章  背景和作用 

    第一节   现实基础 

    当前,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国际国内产业分工加速调整,产业跨区域转移的趋势日益明显。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受要素成本持续上升、资源环境压力明显加大、周边国家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迫切需要加快经济转型,推动结构升级,促进产业转移。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日臻完善,要素成本优势明显,内需市场广阔,发展潜力巨大,在实施扩大内需、落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等政策措施的强力推动下,承接长三角等东部沿海地区和国外产业转移的步伐明显加快。 

    皖江城市带承东启西、连南接北,区域内长江黄金水道、快速铁路、高速公路等综合交通体系比较完善,区位优势明显;与长三角地区山水相连、人缘相亲、文化相近,产业分工互补,合作基础较好;自主创新特色鲜明,产业基础良好,配套能力较强;矿产、土地、水、劳动力资源丰富,长江岸线条件优越,承载空间较大;综合商务成本低,生态环境优良,宜业宜居。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安徽着力推进皖江开发开放,加快推进与长三角一体化进程,承接产业转移规模不断扩大,为设立示范区奠定了良好基础。

    目前,承接产业转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规划引导,承接产业转移的模式有待创新,发展环境有待优化,区域合作机制有待完善,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支撑条件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尚需加强。 

专栏 1:皖江开发开放基本情况

1990 年,为呼应浦东开发,安徽省委、省政府作出抓住机遇、开发皖江的重大决策。1995 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皖江开发开放若干问题的意见》, 制定了《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开发开放规划纲要》,提出实施“外向带动、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形成支柱”的总体战略,以芜湖为突破口、沿江城市全面跟进的开发开放格局初步形成。进入新世纪,安徽省委、省政府进一步明确了东向发展战略,皖江地区进入快速发展时期,逐步形成了沿江制造业产业带和以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等城市为重点的城市带。2006 年,国家将皖江城市带纳入中部地区崛起战略重点发展区域。2008 年,合肥、芜湖、马鞍山、    铜陵、安庆、池州、巢湖、滁州、宣城 9 个皖江城市实际利用省外资金达 2306 亿元,占全省的 717%,其中来自长三角地区的资金占55%以上。

    第二节    重大意义 

    设立示范区,是顺应国内外产业转移新趋势,探索建立承接产业转移新模式的客观需要。通过加强政策支持和规划引导,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导向和政府推动的双重作用,构建区域分工合作机制,探索产业合理布局、要素优化配置、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有效途径,为中西部地区大规模承接产业转移提供示范。 

    设立示范区,是更好地发挥皖江城市带综合优势,推动安徽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要求。通过大规模主动承接产业转移,积极参与泛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有利于安徽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加速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实现跨越式发展。 

    设立示范区,是加快中部地区崛起,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推进产业有序转移,引导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可以充分发挥中部地区比较优势,集聚发展要素,壮大产业规模,加快发展步伐,同时为长三角等东部地区腾出更大的发展空间,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提升发展质量和竞争力,更好地辐射和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和区域经济布局调整,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新格局。 

    设立示范区,是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形势,保持全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举措。通过有序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可以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稳定扩大就业,激发内需潜能,拓展区域发展空间,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和后劲,夯实全国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第二章    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和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创新体制,完善机制,扩大开放,着力深化泛长三角地区发展分工,创新合作方式,推动区域联动发展;着力打造产业承接平台,增强产业承载能力,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着力探索科学承接新途径,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升综合竞争力;着力促进创新资源整合,完善自主创新体系,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着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产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着力推动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把皖江城市带建设成为产业实力雄厚、资源利用集约、生态环境优美、人民生活富裕、与长三角地区有机融合、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区。 

    示范区建设坚持以下原则: 

    市场导向,政府推动。把承接产业转移与引导资源优化配置结合起来,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加强规划引导,支持先行先试,强化政策扶持,建立完善产业转移推进机制,促进各类企业及要素资源向示范区有序转移。 

    主动承接,优化升级。把承接产业转移与推进自主创新结合起来,依托自身优势,围绕发展重点,积极主动承接产业转移,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在承接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不断增强自主发展能力。

    分工合作,错位发展。把承接产业转移与加强区域分工合作结合起来,创新合作方式,探索建立利益共享机制,调动承接方与转移方两个积极性,注重区域内科学布局、有序承接,促进与长三角良性竞争、互利共赢。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承接产业转移与促进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既紧紧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加快产业承接,集聚生产要素,促进经济发展,又注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严禁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高排放的落后生产能力转入,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第二节  战略定位 

    立足安徽,依托皖江,融入长三角,连接中西部,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不断探索科学发展新途径,努力构建区域分工合作、互动发展新格局,加快建设长三角拓展发展空间的优选区,长江经济带协调发展的战略支点,引领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增长极。 

    合作发展的先行区。创新合作机制,深化与长三角分工合作,在设施对接、园区共建、信息互通等方面率先突破,在利益分配机制等方面先行探索,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加快与长三角一体化步伐,把示范区建成长三角产业拓展优选区,形成与长三角地区优势互补、分工合理、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 

    科学发展的试验区。探索产业承接与自主创新统筹发展新思路,推进承接产业创新提升,增强自主发展能力,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探索区域联动发展新机制,强化与长三角分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探索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途径,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城乡统筹发展新模式,缩小发展差距,推进城乡一体化。探索体制改革新举措,强化政策支持,促进产业有序转移。 

    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增长极。加快产业集聚,加速规模扩张,推进结构升级,不断增强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提升发展水平和带动能力,使皖江城市带成为承接东部、辐射中西部的重要平台,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的重要引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 

    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积极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做大做强优势产业,着力培育高技术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壮大一批规模和水平居全国前列的产业集群,培育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和世界知名品牌。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15 年,示范区经济总量大幅增长,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生态环境更加良好,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在带动安徽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中发挥更大作用。 

    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地区生产总值比2008 年翻一番以上,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显著提高。城镇化率达到55%。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农业基础地位稳固,非农产业比重进一步提高。汽车、钢铁、有色、机械设备、化工、建材、家电、农产品加工八大优势产业在全国的地位进一步提升,高技术产业快速发展,现代服务业体系日趋完善。 

    开放合作不断加强。区域合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基础设施、市场体系、体制机制等与长三角全面对接,形成一批特色化、集约化发展的产业开发园区,外来投资、外贸进出口质量和水平稳步提高。

    公共服务日趋完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就业更加充分,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加,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人居环境更加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生态环境保持良好,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稳步下降,工业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率达到100%。巢湖整体水质得到改善,长江干流水质稳定在Ⅱ—Ⅲ类,出境断面水质保持现有水平。 

    到2020 年,示范区整体经济实力大幅提升,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主导产业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居于全国前列,生态环境优美,社会文明和谐,人民生活富裕,与长三角分工合作、优势互补、一体化发展,成为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城市带。

    第三章    空间布局 

    充分发挥示范区毗邻长三角的区位优势,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和东向快速通道,优化产业分工,推进产业集聚,增强中心城市功能,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现代城镇体系,形成产业合理布局、错位发展,城市功能完善、各具特色的空间开发格局。 

    第一节   推进“一轴双核两翼”产业布局 

                                      

    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以沿长江一线为发展轴,合肥和芜湖为双核,滁州和宣城为两翼,构筑“一轴双核两翼”产业分布格局。 

    沿江发展轴:包括安庆、池州、铜陵、巢湖、芜湖、马鞍山沿江六市,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和良好的岸线资源,发挥产业各具特色、互补性强、联系紧密的优势,大力发展主导产业,积极培育产业集群,形成现代化大工业和物流业的重要集聚区域。 

    安庆产业组团。包括安庆市和池州市东至县。依托石化产业基础,促进化工产业集聚,构建循环产业链,进一步增强支柱产业实力。重点承接发展轻纺、汽车零部件及船用设备加工、文化旅游等产业,促进产业多元化。建设全国重要的石化和轻纺产业基地。 

    铜池枞产业组团。包括铜陵市、池州市和安庆市枞阳县。发挥铜、铅锌、非金属矿产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重点承接发展有色金属冶炼及深加工、非金属材料、机械、化工、旅游等产业。建设世界级有色金属产业基地和著名佛教文化旅游胜地。

    马芜巢产业组团。包括马鞍山市、芜湖市和巢湖市无为县、和县。利用沿江港口优势和深水岸线资源,发挥骨干企业带动作用,重点承接发展汽车、钢铁、化工、建材、文化创意等产业。建设全国自主品牌汽车基地和精品钢基地。 

    合肥、芜湖双核:发挥合肥作为省会城市、全国科技创新型试点市、综合交通枢纽的作用,强化芜湖作为皖江开发开放龙头的地位和重要节点城市的作用,进一步提升两市产业集聚和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服务功能,发挥辐射作用,带动示范区产业加快发展。 

    合肥核:包括合肥市、巢湖市部分地区、六安市金安区和舒城县。加快合肥经济圈发展,依托合肥—淮南、合肥—六安、合肥—巢湖等城际公路干线,大力推进工业走廊建设,重点承接发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家电、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建设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基地。 

    芜湖核:发挥芜湖作为沿江重要港口城市,交通体系完善、产业创新和配套能力较强的优势,密切与马鞍山、巢湖的经济联系,推进跨江联动发展和一体化进程,高起点承接发展汽车、新型材料、电子电器、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建设全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现代物流中心和创新型城市。

    滁州、宣城两翼:充分发挥滁州和宣城两市毗邻长三角、民营经济活跃、矿产储量大、特色农产品资源丰富、开发空间广阔的优势,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进产业集群式发展,形成示范区承接产业转移的前沿。滁州大力推进与南京一体化发展,重点承接发展化工、机械、家电、非金属材料、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建设重要的盐化工和硅产业基地。宣城重点承接发展汽车零部件、机械设备、农产品加工、旅游等产业,建设重要的机械制造和畜禽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第二节     构建现代城镇体系 

加快城镇化进程,优化城市功能分区,增强要素集聚和服务能力。突破行政区划界限,拓展发展空间,推进沿江城市跨江联动发展。进一步密切示范区各市经济、技术、文化联系,促进生产要素有序流动和城市功能合理分工。逐步形成以区域中心城市为主体、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基础的现代城镇体系,实现产业与城镇互动发展,为承接产业转移提供支撑。 

    强化合肥、芜湖、安庆区域中心城市地位,提高综合承载力,增强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合肥作为省会城市的行政、商务、金融、信息等综合服务功能,着力打造滨湖新区,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加快合(肥)巢(湖)、合(肥)六(安)一体化进程,建设合肥—淮南城际快速通道,推进合(肥)淮(南)同城化。强化芜湖沿江中心城市地位,实施城市东扩南进,加快芜(湖)马(鞍山)同城化进程,促进与江北联动发展,密切与南京都市圈的合作,建设现代化滨江组团式大城市。加快安庆中心城区发展,壮大城市规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服务功能,向东融合,向西开放,推进与武汉城市圈、环鄱阳湖城市群的交流与合作,建设现代化历史文化名城,打造带动皖西南、辐射皖赣鄂交界地区的区域中心城市。 

    加快马鞍山、铜陵等资源型城市转型,积极稳妥关闭资源枯竭矿山,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推进工矿棚户区改造,加强市、县城区一体化建设,增强综合服务功能,推进马鞍山与南京、芜湖双向融合,建设新型滨江工业和山水园林城市;加快铜陵城市扩张,促进与池州合作发展,建设皖中南中心城市。加强池州、巢湖、滁州、宣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引导产业、人口有序集聚,建设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加强县城和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优化乡镇布局,增强特色产业集聚能力,进一步发挥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第四章   产业承接园区建设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强化管理,推进现有开发园区转型升级,规划建设产业承接集中区,创新园区合作共建机制,高水平打造承接产业转移载体,促进项目向园区集中,实现园区产业集群、资源集约、功能集成。 

    第一节   促进园区转型升级 

    按照布局优化、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特色突出的原则,加强开发园区管理,加快转型升级,将开发园区建设成为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平台。

    促进园区规范发展。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皖江城市带产业开发园区总体发展规划,规范开发园区的设立、扩区和区位调整,实现有序发展。制定各类产业开发园区建设规划,优化布局,集约发展,着力提高现有开发园区产业聚集度。适应发展需要,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前提下,支持开发园区扩区、整合,支持合肥、芜湖等市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 

    推进园区特色化发展。立足承接产业转移需要,依托自身优势,明确开发园区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选准主导产业,推动关联产业和要素集聚,完善产业链,发展产业集群,打造园区品牌,着力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专业化园区。 

    实现园区集约发展。完善项目进入机制与退出机制,以科技含量、环境影响、投资强度、产业效益作为选资标准,提高入区项目档次和质量。加强用地调控,节约集约用地,积极推行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认真落实开发园区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的要求,提高单位土地面积产出。推行公司开发管理模式,创新融资方式,实行市场化资本运作,拓宽融资渠道,高起点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园区配套设施,为产业转移提供公共服务平台。 

    第二节   建设产业承接集中区 

    适应产业大规模、集群式转移趋势,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作用,依托中心城市,突破行政区划制约,在皖江沿岸适宜开发地区高水平规划建设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推进沿江城市跨江联动发展。重点围绕新型化工、装备制造、冶金及金属材料深加工和高新技术等产业,高起点承接沿海地区和国外产业转移,建设成为长江经济带新兴的现代产业密集区,有力推进示范区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 

    坚持规划先行,用先进理念制定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建设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为集中区建设提供科学依据。探索省级直管、跨区共建的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集中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重大项目选址,转出地可与安徽省协商选定。充分调动相关各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在规划、项目、产业、资源等方面的联动,完善区域内共建共享及利益协调机制。着眼长远,充分重视产业发展与城镇化、社会进步、自然环境相协调,构建宜业宜居的现代产业体系和城镇架构。 

专栏 2 :皖江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布局

    依托马鞍山市、芜湖市,利用皖江北岸深水岸线资源优势,重点在巢湖市无为县、和县沿江一带规划建设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主要承接新型化工、装备制造、高新技术等产业,推动产业协作、共同发展。

    依托安庆市、池州市、铜陵市,利用皖江沿岸承载空间大的优势,在长江沿岸共建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主要承接有色金属深加工、石油化工、机械制造等产业,促进产业合作、联动发展。

 

                

    第三节  创新园区合作共建机制 

    合作共建开发园区。引进先进理念和成功做法,鼓励示范区与沿海地区政府、开发园区、战略投资者和中央直属企业发挥各自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合作共建开发园区,推进组团式承接产业转移。鼓励示范区内有条件的市、县突破行政区划界限,跨区域合作共建开发园区。 

    创新合作共建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探索采取多种方式共建开发园区:在现有开发园区内划出部分土地,建设园中园,按照统一规划,由开发方组织实施,具体运作;将开发园区整体委托,建设托管园区,由受托方进行规划和开发建设;合作各方联合建设共管园,共同规划,联合开发。 

    建立利益分享机制。合作双方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协商议定合作方式,明确责任义务和经营期限。合作共建园区的发展成果由合作方分享,合作共建期间,引进项目投产后新增的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双方按一定比例分成,地区生产总值等主要经济指标按比例分别计入。 

     第五章   产业承接发展重点 

    围绕产业升级和培育新的增长点,瞄准长三角等沿海地区迫切需要转移的产业,积极吸纳资本、技术、人才、品牌等要素,大力振兴装备制造业,加快提升原材料产业,加速壮大轻纺产业,着力培育高技术产业,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构建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节  装备制造业 

引进国内外优质产业资本和先进技术等要素,对接区域内骨干企业,支持企业改组改造,加强技术研发,掌握核心技术,形成系统集成能力,发展壮大一批大型装备制造企业和工程公司。 

    汽车。推进奇瑞、江淮、华菱等自主品牌汽车骨干企业联合重组,在此基础上,根据发展需要积极承接国内外汽车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转移,整合国内外品牌、技术、人才等资源,持续提升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的研发水平和制造能力,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承接和整合发展新能源汽车、高性能重型载货车等整车,以及动力总成等提升整车性能的系统化、模块化关键零部件,打造一批汽车及零部件专业园区,实现关键零部件技术和新能源汽车专用零部件技术自主化,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自主品牌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和出口基地。 

    机械设备。推进示范区企业与国内外产业资本、技术研发机构、工程设计机构合资合作和兼并重组,发展冶金、建材、环保等专业设备制造业,培育工程总承包公司、设备成套公司和系统化工程公司。提升发展工程机械、电器设备制造业,争取在新能源设备、高压输变电设备、大型施工机械、大型农业装备制造等领域实现突破。积极研发数控机床和关键功能部件,以及汽车行业制造检测设备,建设大型铸锻件、气液传动密封、精密模具等基础件和配套产品区域性研发制造中心。承接发展特种功能船舶和船用动力设备、甲板机械、舱室设备等制造业,建设合肥中低速船用柴油机产业基地。研发轨道交通车辆关键部件、飞机修造、航空航天零部件。 

专栏 3:装备制造产业基地(集群)建设重点 

    芜湖、合肥、马鞍山等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基地,安庆、宣城、滁州、铜陵、巢湖、六安等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

   合肥、马鞍山工程机械基地;无为、合肥、天长、芜湖等电缆产业集群,合肥、芜湖等电器设备产业集群;马鞍山、铜陵等冶金设备产业集群,合肥、芜湖水泥设备产业集群,合肥、马鞍山、芜湖、铜陵等环保设备产业集群;合肥、芜湖、马鞍山、安庆、池州等机床,沿江大型铸锻件产业集群,宁国耐磨材料产业集群。 

   沿江造船及船用设备产业集群,铜陵、马鞍山等轨道交通关键部件集群。

 

                  

    第二节    原材料产业 

    引进战略投资,实施重大项目,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结构升级,适度扩大产业规模。强化资源保障,妥善关闭资源枯竭矿山,推进节能、降耗、环保技术改造,大力发展高加工度、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延伸产业链。 

    冶金。引进国内外重点企业与示范区骨干企业联合重组、建立战略联盟。重点承接发展钢材短缺品种、有色金属合金材料及精深加工产品。加快推进马钢、铜陵有色、芜湖新兴铸管等骨干企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支持矿山深部和外围资源勘查,推进金属矿产资源勘探和合理开发,鼓励骨干企业境外探矿办矿;提高废杂金属再生利用水平,建立沿江废杂铜拆解中心。推进合肥铝厂节能环保改造,适时发展铝电联营。建设全国重要的精品钢材和有色金属材料及深加工基地。 

    化工。积极引进国内外石油化工骨干企业,规划建设沿江原油储备基地和新型石化基地;加快推进安庆原油加工炼化一体化改扩建和化工园区建设。稳步发展煤化工、盐化工,承接发展煤制乙二醇、聚氯乙烯、两碱等产品。依托现有基础,承接发展化肥、硫磷化工、精细化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轮胎、橡塑制品等产业。 

    非金属材料。面向长三角等重点市场,推进大型水泥熟料基地改造升级,推广节能粉磨、余热发电、利用水泥窑处理工业废弃物及生活垃圾等技术。引进国内外玻璃龙头企业,发展优质浮法玻璃、汽车玻璃、光伏玻璃、导电膜玻璃等精深加工产品。积极发展优势非金属矿超细粉及改性材料等深加工产品,提升深加工技术和产品应用技术的研究能力。 

专栏 4 :原材料产业基地(集群)建设重点 

    马钢、合肥钢厂环保搬迁,六安、庐江铁矿采选;铜陵、芜湖等铜及铜材深加工产业,铜陵有色、马钢集团海外办矿工程。 

    安庆沿江石化产业基地,无为煤化工产业基地,定远、肥东煤化工盐化工园区;铜陵、宣城化肥,庐南硫基化工,铜陵硫磷化工,东至香隅硝基化工和精细化工,和县、广德、马鞍山慈湖精细化工,合肥轮胎,芜湖、合肥塑料制品产业基地(集群)。 

    沿江水泥熟料产业基地;凤阳、芜湖玻璃等硅产业集群;池州碳酸钙、白云石,滁州凹凸棒、绢云母,宣城碳酸钙,含山、定远石膏,庐江高岭土等非金属矿产业深加工集群。 

                  

    第三节  轻纺产业 

    充分发挥农产品、劳动力资源和区位优势,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引进知名品牌,采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和先进管理模式,加速轻纺产业扩张升级,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 

    家用电器。进一步引进知名品牌家电企业,发展绿色环保型、高效节能型、信息智能型和个性化家电产品,积极建设家电制造基地、研发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重点承接发展家电关键配套产品,提升主机配套零部件本地化率。发展各类知名品牌小家电产品。鼓励家电企业建立战略联盟,联合开展产品研发、原材料零部件采购、物流配送、国际市场开拓等。 

    农产品加工。积极引进龙头企业和产业资本,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重点承接发展粮油制品、肉制品、乳制品、果蔬、水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加工等产业。推进安庆林纸一体化工程,发展高附加值纸制品。引进和培育知名品牌,提升发展饮料产业。支持龙头企业建设优质专用原料基地。建设与东部地区对接的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物流配送体系和网络化信息服务平台。 

    纺织服装。鼓励东部地区纺织服装产业向示范区转移,打造皖江纺织产业基地。承接发展高档精梳纱线、丝光纱线、色纺纱线,多功能、环保型差别化纤维和天然环保纤维,交织织物、装饰用布、产业用布制造等产业,推广高效短流程、无水或少水印染技术,提升印染及后整理能力。加快承接发展服装、鞋帽、箱包制造等产业,提高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能力,引进面料、辅料、配件生产企业,建设专业交易市场。 

专栏 5:轻纺产业基地(集群)建设重点 

     合肥、芜湖、滁州家用电器基地,天长秦栏电子电器产业集群。

  沿江粮油加工基地,合肥、马鞍山乳制品,马鞍山、宣城等畜禽肉类加工,沿江、环巢湖水产品加工基地。 

安庆、芜湖、马鞍山、铜陵、六安等沿江纺织服装基地,安庆桐城、六安舒城羽绒制品,宣城箱包,芜湖鞋帽产业集群。

                   

    第四节  高技术产业 

    充分开发科技资源和挖掘市场潜力,扩大合作,集聚发展,培育新兴产业,建设高技术产业基地。 

    电子信息产业。以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为重点,承接发展新型平板显示、数字音视频、汽车电子等产业。积极发展与重大整机项目相配套的集成电路、电子材料及新型元器件产业,加快完善产业链。加速开发嵌入式软件、应用软件、智能语音等产品,承接软件外包。 

    生物产业。重点承接发展基因工程药物、新型疫苗与诊断试剂、现代中药制品等产业,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药物。发展特色良种繁育、饲料酶制剂、生物化肥、生物农药等生物农业。提升非粮原料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物基材料、工业酶制剂等生物质产业。壮大生物酶节能降耗、修复环境污染、治理藻类等生物环保产业。 

    公共安全产业。重点发展应急指挥与救援技术装备、大空间火灾安全监控系统、生产安全监控系统、食品安全检测、量子保密通信、信息安全控制系统等产业,在相关领域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研发及转化平台。 

                  

专栏 6:高技术产业基地(集群)建设重点

合肥国家级新型平板显示基地,合肥、铜陵等集成电路产业链,合肥语音电子,芜湖、合肥汽车电子,铜陵电子材料,马鞍山、巢湖磁性材料等产业集群。 

合肥、芜湖、马鞍山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合肥公共安全产业集群。

    第五节    现代服务业 

    强化承接产业转移配套服务,积极承接以长三角为重点的国内外高端服务业,优先联动发展物流业,进一步发展金融、文化、旅游等产业,建设与长三角联系紧密的现代服务业基地。 

    现代物流业。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加快发展公路、铁路、水运联运和江海联运,形成以芜湖为核心的皖江现代物流产业带。在合肥规划建设新桥空港物流园区等若干综合性、专业性物流园区,形成全国重要的区域物流中心。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引进和培育骨干物流企业,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建立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推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对接。构建公共物流信息平台,促进物流信息资源共享和物流网络互联互通,使皖江城市带成为沟通长三角与广大中西部地区的重要纽带。 

    金融服务业。支持示范区金融体系建设,鼓励境内外各类金融机构在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徽商银行做大做强。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大型企业集团、汽车企业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规范发展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方中小银行,加快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建设统一的产权市场。完善铜陵铜产品交易市场。努力发展金融后台服务产业,建设金融后台服务基地。 

    文化产业。发挥示范区人文资源优势,主动承接国内外文化产业转移,培育文化产业骨干企业,推动文化企业跨行业、跨区域、跨媒体发展,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品牌和产品,形成独具特色的文化产业集群。依托合肥、芜湖、马鞍山等城市,加快发展动漫游戏、现代传媒、数字创意等新兴产业,提升网络服务水平,建设文化影视基地,构建影视动漫游戏一体化产业体系。壮大出版发行产业,建设以合肥为重点的中部地区出版物发行集散中心。大力发展会展业,积极承接发展体育健身、演艺娱乐、文化休闲等产业,扶持发展黄梅戏等地方戏曲艺术。 

    旅游业。大力推进皖江旅游与长三角旅游一体化建设,加快发展红色旅游、历史文化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建设大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和泛巢湖国家旅游度假区,重点开发建设九华山、天柱山、巢湖等山水文化旅游景观,积极开发合肥、芜湖、安庆、马鞍山等城市文化旅游景观,合理开发升金湖、牯牛降等生态旅游景观,建成国内一流的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加强以市场为主导、资本为纽带的旅游合作开发,支持国内外旅游企业跨地区并购重组,促进皖江旅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引进国内外资金、品牌和管理,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旅游经营和服务水平。实施精品旅游战略,将旅游观光与休闲度假、购物娱乐、商务活动结合起来,延伸旅游产业链。完善旅游商品销售体系,开发特色旅游商品。推动旅游企业集约化经营,发展具有全方位服务功能和较强竞争力的旅游集团。 

     第六节    现代农业 

     落实《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 -2015 年)》,引进农业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龙头企业,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推进农业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打造面向长三角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和供应基地。 

    种植业。大力发展水稻、棉花、油菜、蔬菜和茶叶生产,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专业化服务水平。结合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快优质稻谷生产基地建设,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继续加快建设沿江优质棉花、“双低” 油菜生产基地,提高生产能力和水平。扩大蔬菜生产规模,建设优质安全蔬菜供应基地。实施茶产业振兴工程,整合培育品牌,建设皖江、大别山名优茶生产基地。 

    养殖业。扶持和引进大型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家禽、生猪、奶牛和特色畜禽养殖业。在适宜地域推进畜禽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提高畜禽养殖废物等资源化利用水平,完善防疫服务体系,建设优质安全畜产品示范基地。大力开发特色水产品,发展旅游休闲渔业。利用皖江地区丰富的水产资源,着力建设标准化健康生态水产养殖示范基地。 

    林业。推进商品林基地建设,合理布局林产品加工企业,优化林业生产结构,有效利用荒山荒地,扩大重点地区速生丰产林基地、高效经济林基地生产规模。加强优势苗木花卉生产,建设合肥、芜湖、马鞍山苗木花卉基地。 

     第六章  产业创新升级 

    围绕产业承接发展重点,加快技术创新升级,强化技术创新要素支撑,构建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产学研结合的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促进产业承接与自主创新相融合。 

    第一节  促进产业技术创新 

    推进承接产业创新提升。强化示范区产业创新能力,在汽车、机械设备、冶金、化工、家电等优势产业和电子信息、生物、公共安全等高技术产业领域,吸纳一批高端人才,引进一批先进技术,实施一批重大专项,提升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水平,在一些重点领域核心技术方面取得突破,形成自主创新技术溢出效应,引领产业集群式承接。积极引进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企业,支持引进企业加快融入承接地技术创新体系,加大研发投入,在承接地建设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基地,持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开发应用新产品、新技术,积极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转移产业,促进转移产业创新升级。 

    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引进与培育相结合,支持骨干企业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积极引进技术、人才等要素资源,推进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发展壮大若干创新型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支持企业承担863 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鼓励企业参与技术标准制订。实施企业家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注重发挥企业家在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节  建设创新服务体系 

    构建创新服务平台。积极发挥技术创新平台对产业转移的吸纳集聚作用,增强服务功能。支持设立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强化创业服务中心、软件产业园、大学科技园等孵化器功能,改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条件。面向产业园区,建设完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中试基地、测试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大力发展技术评估、产权交易、成果转化等中介机构,构建技术转移服务平台,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建立合肥技术创新成果交易平台、芜湖高新技术产权交易平台,提升中国(合肥)自主创新要素对接会和中国(芜湖)科普产品博览会的影响力。

    促进创新要素对接。加强示范区与长三角等沿海地区的人才、技术、设备等创新要素对接,建立科技资质互认制度,实现创新平台共享。支持示范区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科研机构和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通过联合开发、委托开发、相互参股、共建经济实体等形式,建设产学研战略联盟,共同推进核心技术攻关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进一步发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高校和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科研院所的作用,合作建设技术成果转化基地。 

     第三节  完善自主创新体制机制 

    优化创新环境。完善企业自主创新激励机制,采取股权激励、期权分配、技术入股等方式,建立鼓励创新的分配制度。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对完成科技成果及其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全面落实自主创新优惠政策,加大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力度。支持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加强自主创新信用担保和再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科技保险等金融服务。将科技成果产业化指标作为考核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涉及科技研发所需设备购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化等的相关税收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减征或免征。 

    支持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合肥、芜湖、蚌埠科技人才和创新型企业集聚的优势,加快合肥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建设,推动体制机制创新,集聚创新人才,提高创新能力,培育创新型产业。在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军民融合技术创新基地、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支持合肥高新区进行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整合创新资源,逐步建成创新体系健全、创新要素集聚、创新效率高、经济社会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创新型区域。 

 

    第七章    基础设施支撑 

    加快皖江城市带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构建与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增强区域能源供应水平,强化人水和谐的水利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区域信息一体化,为承接产业转移提供强有力的基础设施保障。 

    第一节   构建一体化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 

 

    加快铁路建设步伐。以快速客运铁路和城际铁路建设为重点,加快区域对外通道、区域内快速通道及重要枢纽客运设施建设,构建与东部地区一体化布局的快速客运铁路网。在长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修编时,统筹研究皖江城市带城际客运系统的规划建设。加快合肥城市轨道交通体系规划建设,形成多种客运方式相衔接的城市快速客运体系。加快煤炭运输通道建设。提高铁路站场运输吞吐能力,重点扩建合肥、芜湖等主要铁路客货运站场。 

完善外通内畅的公路网络。以加强示范区与周边地区互连互通为重点,继续加快高速公路网建设,加快现有高速公路扩容改造,加强高速公路连接线建设,完善公路路网结构。以促进皖江南北两岸城市联动为重点,加强跨江通道和疏港道路建设。以示范区内部沟通为重点,加密、改造、升级干线公路,加快农村公路和连接重要景区的旅游交通公路建设。

    加强机场建设。完善机场布局,提高机场吞吐能力,扩大航空运输服务覆盖范围。重点建设合肥新桥国际机场,形成华东地区重要的干线机场和国际机场;新建九华山机场,形成皖南旅游胜地空中交通线路;完善安庆机场民航设施;规划建设芜湖民用机场。 

    建设通江达海的内河运输体系。高标准整治长江干流航道安徽段,加强主要支流航道整治,提高航道技术等级,改善通航条件。统筹规划皖江岸线资源利用和港口布局,调整优化沿江港口结构,把芜湖建成皖江城市带重要的航运枢纽,形成以芜(湖)马(鞍山)组合港、安庆港为地区性中心港的现代化港口群,重点建设沿江集装箱和煤炭、矿石、石油等专业化运输系统。推进物流配套体系建设,提高服务大型临港产业的能力。大力发展港口物流,依托芜湖港、合肥港、马鞍山港、安庆港、池州港发展区域性物流中心。加快江海直达船型的研发和推广,推进江海直达运输,提高可通航船舶吨位,增强可靠性。 

     建设合肥、芜湖、安庆、铜陵、池州、马鞍山综合交通枢纽。优化各种运输方式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安排,注重线路、节点的匹配和衔接,尽快建成一批功能完备、布局合理、集疏运体系完善的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站场。重点结合铁路客运专线、机场建设,规划建设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的综合客运枢纽;积极推进铁路、公路、港口等多种方式统筹布局的货运枢纽站场和物流中心建设。 

专栏 7: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建设重大工程 

     铁路:北京-合肥-福州、商丘-合肥-芜湖-湖州、黄山-杭州、阜阳-六安-安庆-景德镇铁路,合肥-安庆(池州)-九江城际铁路,合九、皖赣、宁芜铜铁路扩能。 

     高速公路:扬州-绩溪、南京-宣城-杭州等对接长三角地区的高速公路,北沿江、巢湖-铜陵、滁州-淮南、芜湖-黄山等省内高速公路,岳西-武汉、 东至-九江等连接周边内陆省份高速公路。 

     跨江通道:望(江)东(至)长江公路大桥、池州长江公路大桥、芜湖长江公路二桥、安庆长江公路二桥等。

     航道:芜申运河,合裕航道、派河、店埠河航道改造等,顺安河、漳河、青通河、秋浦河、安庆石门湖、马鞍山太平府等航道整治。 

港口:合肥港综合码头工程、和县郑蒲港区工程、安庆长风港区工程、池州江口及大渡口港区工程、铜陵循环经济园二号码头、芜湖朱家桥外贸码头二 期、马鞍山太平府港区综合码头。

                 

      第二节   提高能源保障水平 

    充分发挥安徽煤炭资源和水资源优势,根据区内负荷需求,适时建设一批燃煤火电项目,保障区内电力供给。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鼓励建设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发电、垃圾发电等工程;积极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等新能源,因地制宜建设光伏、风电等新能源示范工程;规划建设芜湖核电项目,做好池州、安庆核电厂址保护工作。完善区内各级输配电网,提高电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保障输电供电可靠性。进一步加大农村电网投入,完善农村电网结构。研究规划芜湖、铜陵大型煤炭储运基地。建立江北、江南天然气联络线,将省内川气和西气联网,保障区内双气源供气。 

     第三节   建设水利保障体系 

 

    提高防洪减灾水平。进一步加强长江干堤维护和管理,加强河势崩岸监测和应急处置,结合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统筹协调河道与航道整治,抓紧研究长江干流崩岸治理和河势控制方案。结合城市防洪和圩区排涝,加强沿江主要支流防洪治理,实施青弋江分洪道、水阳江下游近期防洪治理、滁河近期治理等工程,加快实施秋浦河、青山河和姑溪河等重要中小河流治理,保证沿河县城及园区防洪安全。推动合肥、芜湖、安庆等重点城市及重要区域防洪规划修编工作,完善城市和重点防洪保护区防洪减灾体系,保护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规划实施华阳河分蓄洪区安全建设,建设下浒山水库,对沿江洲滩圩垸实施分类治理。全面完成大中型病险水库、病险水闸加固任务,加快沿江大型排涝泵站建设和改造,建立良性运行的管理体制。加强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建立洪水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与洪水预警预报系统。 

    保障城乡供水安全。统筹城乡供水,优化水资源配置和合理利用,为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承接产业转移提供水源保障。加强饮用水源地建设和保护,科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加快合肥、巢湖等城市备用水源地建设,建立并完善饮用水源地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抓紧推进引江济巢工程前期工作,科学论证工程对调水区和受水区的影响及实施效果,统筹考虑水资源配置、水污染防治、防洪和航运。研究建设江巷水库。继续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实施大型排灌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建设江淮丘陵区和山区灌区水源工程。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推进合肥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 

     第四节    推进区域信息一体化 

     加快信息化基础建设。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造、升级、扩容宽带互联网络,大力发展第三代移动通信,积极开展基于无线宽带的城市信息化应用,大力推进“三网” 融合。加强皖江城市间重要信息基础设施的共享,建设区域数据中心、呼叫中心、容灾备份中心。加快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构建区域信息共享体系,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全面提升区域信息化应用水平。完善区域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区域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系统、政府网站和政务热线,实现政务移动办公和远程办公。推进大中型企业光纤网络全覆盖,建设合肥、芜湖制造业信息化重点示范工程。建设区域性电子商务综合平台,加快建立安全、方便的网上支付体系,实现信息互通共享、集中发布。积极建设“数字城管”、“应急联动”和城市“一卡通”等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推进与长三角地区信息共享。加快与长三角网络基础设施对接,加强在电子口岸、信用建设、交通信息、空间地理信息、应急指挥联动等多个领域内的合作,推进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领域信息资源的合作开发与共享。 

 

 

     第八章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把承接产业转移和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起来,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进节能减排,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创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加快推进示范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第一节     严格执行产业准入标准 

    把区域资源承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作为承接长三角等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的重要依据。严格资源节约和环保准入门槛,转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强度要求,避免产业转移中的资源浪费和污染扩散,严禁落后生产能力转入。严格执行承接产业转移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提升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科学管理,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加强项目用地预审,实行项目供地准入制,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和容积率等标准。 

     第二节  促进转移产业集约发展 

    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引导企业向产业园区集中,加强用地调控,提高投资产出强度,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大产业园区土地资源清理整合力度,盘活存量土地。优先开发未利用地和废弃地,加大土地开发复垦力度,补充和保护耕地资源。引导矿山企业向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重点勘查、开采区集中,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划准入条件,有效配置各类矿产资源。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矿产采选率和冶炼回收率。提高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和再生金属、废塑料等无害化综合利用水平。积极开展中水回用,促进城市建筑垃圾、污泥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冶金、有色、化工、建材(筑)等重点行业改造生产流程,优化生产工艺,延长产业链,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合理规划园区企业结构和布局,鼓励企业通过资源共享、废弃物利用等途径发展循环经济。优先支持示范区企业、园区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积极开展低碳经济园区试点。推进铜陵市建成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单位。推进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工程建设。 

    第三节    合理开发利用长江岸线资源

 

    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综合利用、集约开发、有偿使用的原则,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长江岸线资源,提高岸线资源利用的综合效益,高水平实施沿江产业开发、城市建设和生态保护。编制长江岸线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提高开发利用水平。制定长江岸线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统筹协调岸线开发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严格岸线开发利用项目审批程序,实行岸线有偿使用。强化岸线监管,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有效整治岸线开发秩序,提高岸线使用效益。 

    第四节  加强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 

     强化污染防治。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培育发展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废物的产生,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的转变。加快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关闭污染严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和生产线。加强水功能区管理,严格执行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和污水排放标准。新建和扩建园区的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与其他基础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原则上都要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度,研究落实转入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支持示范区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现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公告制度。 

    实施节能环保重点工程。推进重大节能工程、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示范工程建设。全面落实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积极推动规划项目实施,加快推进巢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推进“两控区”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运,积极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乡村清洁工程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建设。

    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实施重大生态工程,加快推进长江、巢湖流域和江淮分水岭地区生态防护林工程建设, 支持平原农田防护林网建设,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构筑以皖南山区、大别山区、长江干流、巢湖为主要屏障的区域生态安全体系。加强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繁育体系建设,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建设。加强湿地保护和管理,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建设环城绿带,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促进人居环境不断改善。推进清洁发展机制(CDM )项目开发与合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专栏 8: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生态建设重点工程:长江防护林体系、平原农田防护林网建设,退耕还林工程,重点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升金湖、牯牛降、鹞落坪和铜陵淡水豚、宣城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 

巢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城镇污水处理与垃圾处置、农业面源  污染防治、工业污染源治理、生态修复与保护、湖泊污染应急处置、节水减排、 巢湖生态调水、科技支撑与监管八大工程。

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工程:马鞍山市、安徽华谊煤化工基地、铜陵循环经济  试验园、合肥循环经济园、池州东至香隅化工产业园。 

 

 

     第九章     区域联动发展 

    广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区域合作,推进泛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合作,扩大与沿海地区的经济合作,密切与中西部地区的联系,辐射带动安徽省其他地区发展,形成区域联动发展格局。 

     第一节     推进泛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合作 

    加强与长三角全面合作。按照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原则,构建示范区与长三角地区合理分工的产业体系,建设面向长三角的优质农产品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交通物流基地、旅游休闲基地和高素质劳动力供应基地。推进与长三角在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科技、金融、信息平台、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的合作,加快构筑一体化的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立相对稳定的能源供需关系。推进与长三角在科技要素、人力资源、信用体系、市场准入、质量互认和政府服务等方面的对接,构建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加强皖沪、皖苏、皖浙双边合作。 

    鼓励和支持长三角地区优先向示范区转移产业。长三角地区要立足于优化开发格局,加速推进产业升级,发挥高端服务业的辐射作用,缓解资源环境承载压力。重点支持纺织服装、农产品加工、鞋帽箱包、家用电器等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业,火电、化工、冶金、非金属材料等能源原材料产业,汽车和机械设备的基础件、配套件、零部件等配套产业,个人电脑、通讯电器等高技术产业组装环节向示范区转移,着力促进金融、物流、旅游、创意、技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向示范区延伸辐射。 

    完善区域合作机制。推进泛长三角区域合作,加强高层定期磋商,研究决定重大合作内容,协调落实重要合作事项。 

搭建合作交流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经贸合作活动,定期举办泛长三角区域合作发展论坛。完善跨区域融资平台,支持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转移企业发展。鼓励示范区内市、县、开发园区和科研院所等与长三角建立交流与合作机制。 

     第二节  加强与其他地区联动发展 

    加强与沿海其他地区互动。进一步加强面向珠三角、京津冀、海峡西岸经济区等东部地区的招商引资和市场开拓,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形式,提升合作层次。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重点承接电子信息、橡塑化工、装备制造等产业,共同建设安徽台湾农民创业园和台资、港资、澳资产业园区。 

    密切与中西部地区合作。利用“ 中部论坛”和“ 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 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 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等经贸合作平台,促进示范区与中西部联动发展。鼓励成立商会,发展中介组织,推进企业跨地区合作。 

     第三节    带动安徽整体协调发展 

    统筹示范区内各市联系,打破行政壁垒,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发挥示范区辐射带动作用,加强与省内其他地区的体制机制对接,加快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推进上下游产业和配套产业互动,促进示范区与其他地区优势互补、联动发展;支持省内其他地区加快发展,增强对示范区建设的支撑能力。

    皖北地区,联动发展现代农业、能源、化工、机械、农产品加工、旅游等产业。重点推进淮南、淮北、蚌埠重化工业发展,建设两淮大型煤炭基地,加速煤电一体化,积极推进凤台电厂二期、田集电厂二期、平圩电厂三期等“皖电东送” 工程,将两淮矿区建成全国重要的煤电化基地。促进蚌埠装备制造业、新能源、生物产业、电子信息等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进阜阳、亳州、宿州等市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煤炭、农产品等资源深加工和综合利用。 

     皖西地区,联动发展生态农业、原材料、机械、农产品加工和旅游等产业。将皖西建设成为合肥经济圈的产业配套基地、农产品供应基地。重点发展优质农林产品生产,推进金属资源勘探和合理开发,大力开发大别山生态旅游和红色旅游。推进淠河总干渠及杭埠河、丰乐河综合治理和大别山区小流域治理。加强生态建设,构建绿色生态屏障。 

    皖南山区,联动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和现代服务业。开发皖南旅游资源,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与长三角联动发展无障碍旅游,推进皖南旅游文化区建设,充分展现皖南徽文化、佛文化、道文化内涵,形成以黄山为重点的国际旅游胜地。加强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支持黄山市服务业改革试点。 

    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建立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新机制,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社会管理一体化,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建设具有徽文化特色的宜居城乡。扶持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加快发展。 

    第十章    体制机制创新 

    鼓励示范区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深化改革,完善政府服务,建立高效运作的行政和社会管理体制,加快构建规范透明的法治环境,为科学承接产业转移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第一节    赋予示范区先行先试权 

    允许示范区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领域先行先试,采取更为灵活的政策措施,消除体制机制障碍,为中西部地区科学承接产业转移积累经验。突破行政区划界限,探索跨区域合作新途径,适时调整行政区划,优化产业发展空间;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加强土地管理的有效办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满足大规模承接产业转移用地需求;试行有利于承接产业转移的环保政策,保护好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开展价格改革试点,试行大用户直供电;建立适应转移企业发展需要的社会保障体系,保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   着力提高行政效能 

     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创新政府服务方式。全面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府和中介组织分开,加快政府管理创新步伐,落实首问负责制、办文办事限时制和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 ,继续清理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理顺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权责关系,形成促进承接产业转移合力。深化省直管县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县级经济管理权限,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扩权强镇试点。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 

    第三节   构建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完善法制环境。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司法行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放宽非公有制企业的投资领域和行业限制,降低民间资本的准入门槛,提高民间资本的准入效率,合理引导非公资本以参股、合资合作、独资等方式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加快改革,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做大做强。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注册条件,放宽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比例;允许企业经营范围按大类申请核定;改革企业登记管理方式,试行告知承诺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打破行政垄断和地区封锁,促进城乡和区域之间公平竞争。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全面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在融资、人才、技术、管理、市场、信息等方面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和支持。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加大财税扶持力度,支持中小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加快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努力改进政府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大力开展对中小企业各类人员的培训,引导中小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积极扶持中小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发展,鼓励中小企业公平竞争、自愿联合,规模集聚、携手发展,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保护中小企业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第四节  完善社会管理与服务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支持皖江城市带职业教育发展。继续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和职业院校,建立与承接产业相配套的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健全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转岗职工技能培训;加快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并逐步实行免费。鼓励示范区内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国家统一助学政策。切实落实民办教育优惠政策,鼓励民办教育发展。为外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公平机会。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跨省转移接续工作。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大力推进以养老服务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鼓励多种投资主体兴办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在土地、税收等方面给予相关优惠和扶持政策。通过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构建和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扩大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面,依法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尽快按现有政策解决示范区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和其他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加强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救灾应急保障机制建设。 

     加强人才开发和就业服务。加强人才培养多边合作,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骨干企业,以重大科研项目为载体,建立皖江人力资源培训基地。建立国家级引智基地,支持示范区参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千人计划”。在示范区有条件的企业设立院士工作站,支持企业到欧美设立人才工作站。设立皖江留学人员创业园。创新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和服务保障机制,实施高端人才引进计划和培养工程,推动高级人才柔性流动,加大海外人才吸引力度。示范区与国家部委、中央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长三角地区双向选派优秀干部挂职或任职。积极探索人才、智力、项目相结合的人才引进机制和人力资本优先发展积累机制。对部分紧缺或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批准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对合肥、芜湖两大区域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引导人力资源与产业对接;支持示范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不断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发布制度。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逐步实现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就业和落户。 

    第十一章    保障措施 

    给予示范区必要的政策支持,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强化检查监督,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第一节     完善支持政策 

    投资政策。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指导安徽省编制示范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对目录内的投资项目,享受国家鼓励类产业产品相关支持政策。对示范区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产业项目,国家在规划编制、产业布局、审批核准及投资安排、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支持。 

    财税政策。规划期内,中央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示范区基础设施、自主创新和环境建设。对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切实落实好新税法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金融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要求等产业转移的信贷投放力度,积极为示范区建设和发展提供有效信贷支持。支持符合创业板发行上市条件的自主创新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进入创业板融资,鼓励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支持示范区在多种所有制金融企业、外汇管理政策等方面进行改革试验。支持示范区按照有关管理办法规定,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创业投资,建立担保风险基金。探索开放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市场,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率。积极探索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土地政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创新土地管理方式,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统筹协调承接产业转移特别是集中区的用地需求。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产业集中区等各类建设用地统筹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国家在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根据示范区建设情况,适当增加安徽省用地指标。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探索新增耕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有偿调剂使用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整体规划,开展整村推进试点。继续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允许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在示范区内调剂使用。 

    对外开放政策。积极引进世界500 强企业和全球行业龙头企业,鼓励在示范区设立地区总部、研发机构、采购中心和产业基地。鼓励在华外资金融、保险、会计、审计机构在皖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外资并购示范区内企业,参与区内企业改造。引导和鼓励海内外优秀人才到示范区创业、投资。支持区内企业广泛承接服务外包,建设合肥、芜湖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帮助企业境外上市和融资。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股和利润再投资。在符合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支持合肥、芜湖等符合条件的地区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合理构建保税物流监管体系。支持示范区城市成为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大力推进示范区口岸与长三角等沿海省份区域通关改革。健全透明稳定的商业制度和规范的商业纠纷解决机制,培育熟悉国际规则的金融、法律、会计等方面专业人才队伍。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最佳地区之一。 

     第二节   加强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各市之间的产业分工与联系,协调示范区建设的各项工作。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和重点领域专项规划,按照本规划确定的产业承接重点,密切与长三角等沿海地区联系,抓紧推进相关项目实施,建立承接产业转移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围绕规划目标及时开展统计监测和分析研究工作。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要继续加强与安徽省的联合与协作,不断深化泛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本规划的实施,引导和支持本地产业向示范区有序转移,推进自身产业结构加快升级。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指导,制定本部门支持示范区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在专项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指导和支持。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指导安徽省与长三角等沿海地区共同推动产业转移工作,协调解决示范区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加强综合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做好规划实施,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会同安徽省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加强与国家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