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

业务指南

什么是产权和产权转让?
       产权是以财产所有权为基础的,由所有制实现形式所决定的,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反映不同利益主体对某一财产的占有、支配和收益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一,资产的原始产权,也称为资产的所有权,是指受法律确认和保护的经济利益主体对财产的排它性的归属关系,包括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第二,法人产权,即法人财产权,其中包括经营权,是指法人企业对资产所有者授予其经营的资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利,是由法人制度的建立而产生的一种权利;第三,产权还指股权和债权,即在实行法人制度后,由于企业拥有对资产的法人所有权,致使原始产权转变为股权或债权,或称终权所有权。这时原始出资者能利用股东的各项权利对法人企业产生影响,但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
产权转让是指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有偿转让。
       所有固定资产都有产权,不仅仅指房地产,车子也有产权。


    ●各种类产权(包括实物资产、公司股权、出租权、知识产权等)申请一次性挂牌转让的按此流程办理:
 (一)、出让方须提供以下主要材料: 
  1、填写《产权出让申请表》;
  2、出让方的资格证明(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企业法人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体经办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产权权属证明(股权登记证明、出资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等)。
  4、出让标的的基本情况、产权构成情况和产权出让方案(含职工安置、债务处理等情况)。
  5、出让标的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
  6、产权出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和批准情况(企业章程;涉及职工权益的,出具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7、出让标的的资产评估报告。涉及国有产权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核准或备案文件。
  8、受让方条件的基本要求。(受让方的资质、财务状况、资产构成、职工安置、付款方式。) 
  9、债权人的债权处理意见书和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10、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二)受让方须提供以下主要材料:
  1、受让方的资格证明(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向本所提交的承诺书;
  3、对企业发展、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理的要求或意见;
  4、如购买专卖、专营等产权,需提交取得相应的资格和条件的证明文件;
  5、根据公告要求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产权挂牌项目在本所成交后,由成交双方按标准合同文本,在本所监督下,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本所对本次交易出具《成交报告书》或《成交确认书》。
 (四)成交双方凭《产权交易合同》和《成交报告书》办理资产移交或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下载:产权转让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