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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市金融办李平主任,市工商局杨锐副局长来到安交所,就股权质押融资的问题进行考察调研。程儒林董事长、孙泉总经理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座谈会。

此前,股权质押仅限于上市公司,而为数众多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非上市股份公司贷款,主要通过不动产质押或担保贷款。非上市的公司由于股权出质没有公开、可供查询的登记记录,除质权人、出质人及公司等相关当事人外,社会公众难以知晓股权设立质押的事实,极易产生纠纷,正因如此,此前金融机构对此都不认可。股东投入公司的出资,不能转作他用,变成“死钱”,导致股东丧失诸多投资、增值机会。 2008年10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使得股权将由“静态”资产转化为“动态”资产成为了可能。尤其是一些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较好的公司,通过股权出质可以很方便地取得贷款,将股权充分流动、运转起来。 利用股权融资可以促进投资创业,尤其为高新区以高新技术研发、生产为主的企业解决融资担保提供了新的有效途径。对股东来说,可以充分实现股权价值,于公司而言,可以借此扩大经营规模,创造价值,形成股东与公司双赢的局面。 但是《办法》出台以来,股权出质的效果并没有完全显现,特别是中小企业利用股权进行质押融资的仍然较少。其中有企业自身的原因,也有出质股权的定价、变现等问题。此次,金融办和工商局的领导来到安交所,目的是在股权出质的问题上,加强安交所与工商部门的协作衔接,促使出质标的股权合理定价,为出质股权的变现提供挂牌交易的平台,进一步完善股权出质的操作流程。会上,孙泉总经理详细介绍了安交所的发展和股权质押业务开展的情况。 与会领导一致认为:股权出质能够丰富股权的权能,使投资人可以在继续行使对公司的管理权和受益权的同时,灵活运用其价值为不同交易项目担保。相比房屋、土地等实物抵押贷款,股权出质是低成本的融资渠道,它能盘活企业的静态资本,通过股权撬动经济存量,可有效缓解企业的融资难题。股权出质的实际意义不单单是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还可以通过这一新方法盘活公司所掌握的股权,加强股权的流动性,增加社会对企业运作的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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