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徽商银行111982股股份转让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0-7-29
| 项目编号: |
GG20100004 |
| 项目名称: |
徽商银行111982股股份转让公告 |
| 项目类别: |
转让公告 |
受委托,安徽省股权交易所现对外公开转让徽商银行111982股股份。 转让方承诺本次股权转让已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标的:徽商银行111982股股份。 (二)标的持有人(转让方):自然人1名。 二、股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已获得必要的内部决策及批准。 三、转让价格 面议。 四、对意向受让方的基本要求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银行资信良好、有支付转让价款能力的境内外企业法人、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受让该股份。 五、公告期限 北京时间2010年7月29日起至2010年12月20日17时30分止(在公告期内,如征集到受让方,并达成成交协议,则公告期限可自动终止)。 六、受让申请 意向受让方必须在前述公告期限内到我所提出受让申请,填写《受让申请登记表》。 1、登记时间:自北京时间2010年7月29日8:00起至2010年12月20日17:30止(每工作日8:00-17:30)。 2、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路66号汇金大厦8楼810室,安徽省股权交易所交易部。 3、登记时应提交的资料:意向受让方的单位介绍信或其他书面授权文件和经办人个人身份有效证明文件。 七、保证金、转让价款及交易佣金的支付 (一)竞买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限内,向安徽省股权交易所指定帐户(收款单位:安徽省股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市逍遥津支行;帐号:1023301021000196365)汇入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RMB¥10万元)。 公告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股份转让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二)转让价款的支付 受让方应在股份转让合同签订后5日内办理股份变更,转让价款在办理股份变更时一次性付清。 (三)交易佣金 受让方须于《股份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佣金足额支付至安徽省股权交易所指定帐户。 八、交易方式 本次产权转让遵循有效最高价中标的交易原则。 (一)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由项目资格审查委员会按规定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数量。 (二)根据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数量,确定交易方式。如产生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在不改变价款支付方式、不违背转让公告对受让方所规定的全部要求的前提下,按该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有效报价进行协议转让;如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比较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报价,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为受让方。 九、受让方案的构成 意向受让方须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的受让方案。 (一)意向受让方是企业法人的,需介绍自身的基本情况,说明收购资金的来源,并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董事会关于股份受让的决议;意向受让方是国有企业的,还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受让的相关文件。 (二)意向受让方是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说明收购资金来源。 (三)意向受让方为联合体的,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各方之间签订的联合收购协议。 (四)收购价格及付款承诺。 (五)保证金支付凭证。 (六)具体经办人的有效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七)意向受让方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的承诺函。 十、收购方案的数量、封装与送达 (一)数量 意向受让方须提交一式六份收购方案,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正本和副本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二)封装 收购方案须以中文书就,并由意向受让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须附有效授权委托书)签署并加盖公章(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 每套收购方案应装在一个密封包中(其中《报价单》(1份)单独密封,并在密封外包装上标注“报价单”字样),同时,在外包装上标注“机密—徽商银行111982股股份收购方案(正本/副本)”字样并加盖公章(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包装上须清楚标明意向受让方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三)送达 意向受让方须于2010年12月20日17 时30分前,将收购方案在未开封的状态下送达安徽省股权交易所(先送达则可先成交)。 十一、联系方式 安徽省股权交易所 地址:合肥市肥西路汇金大厦8楼810室 邮编:230031 联系人:王先生 杨先生 电话:0551-5176230 0551-5176225 传真:0551-5176229
|
|